author_virtual_ 发表于 2017-9-6 17:35:00

哪位老师有主管部门、药剂、护理、医务联合



医务、护理、物质设备、药剂联合对持续改进情况的追踪及效果评价?借鉴一下,谢谢



上一篇:总局关于实施《医疗器械分类目录》有关事项的通告(2017年第143号)下一篇: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使用后是否需要销毁记录





ynosmile 发表于 2017-9-6 17:35:01



联合追踪的不多,我们只有院领导带队检查,在一起进行。和护理部合作的相对多些!






山东莘县中医院 发表于 2017-9-6 17:35:02



我们和医务科、护理部在一起检查。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哪位老师有主管部门、药剂、护理、医务联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