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物处理问题
同一个地方的医疗机构,没有医疗废物暂存处,想把他们的医疗废物存放在我院,可以吗?征求我们院感科意见时,我说不接受外院的医疗废物,但是没有效用http://bbs1.smalliot.cn/sific/VAP/513521-88a33da13d0525a604acd43fe2a61862.gif
。有没有哪个规范明确指明的?我在医疗废物管理办法上没找到比较明确的说法。请大家指教。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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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同意了,我们是没有办法阻止的,那就由后勤部门签署一个详细的协议,明确双方的职责就可以了
我们医院也是附近小医院产生的医疗废物送到我院医疗废物暂存处,然后由有资质的医废物处理公司回收。因为医废物公司不与小医院签合同,卫生行政部门要求我院出面解决。院感办只负责培训与督导,与小医院签合同等由后勤负责,院感办没有参与。
很多地方都是这样做,让后勤部门管好了。
这个可以的,只不过协议内容需要完善责任问题。
可以是可以的,只要运来的垃圾是分好类的并且符合要求的就可以,至于其它咱也管不了那么多。
这样也可以?那交接登记要清晰,职责要明确,万一失少可麻烦
签订合同,注明双方责任
可以集中暂存的,做好交接记录,双签名就行。
可以的,签订责任合同,由卫生科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