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使用物品过期
各位老师,一次性使用物品过期后,是否可以再次高温灭菌后重复使用?(有些物品价格还是不低的呀!),有没有相关的规范、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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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使用物品过期后应该是不可以灭菌后重复使用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0号) 第四十条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单位不得经营、使用未依法注册、无合格证明文件以及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
目前的要求是不可以重新灭菌后使用的,过期了就只能丢弃。
一次性物品过期不能重新灭菌后再用,国家没有相关的政策吧。
建议请教供货商。。。
赞同老师的分享:目前的要求是不可以重新灭菌后使用的,过期了就只能丢弃。
过期的一次性使用物品,按规范处置。
一次性材料过期后是不可以在灭菌使用的。
路过学习,谢谢分享http://bbs1.smalliot.cn/sific/VAP/513521-abb151401e400db880a84f247d3069dd.gif
赞同老师们的观点,不可以灭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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