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arhang 发表于 2018-1-3 15:06:00

分析病因时,植入物为什么有时候不是危险因素或者得不到阳性结论?



按照我国的卫生行业标准,植入物( implantable medical devices, IMD)指放置于外科操作造成的或者生理存在的体腔中,留存时间大于30 d的可植入型物品。美国FDA 鉴于更严格的公共卫生要求,认为留存时间

二道桥的羊肉串 发表于 2018-1-3 15:06:01



个人认为是失访过多,许多病人虽然可能后期感染了,但是没有及时跟踪,导致感染没有发现,个人认为






slyyygk2642 发表于 2018-1-3 15:06:02



同意二楼老师的观点,对于感染病人,再入院时接诊医生不主动上报感染病例。没有院感意识






蓝鱼o_0 发表于 2018-1-3 15:06:03



有战友提到失访,这确实是一个因素。有些植入物,比如心脏科的起搏器,有科室内部是有自己的小数据库,这些是不对外开放的。院感人员通过信息系统,甚至是病案系统是无法得知的。还是就是院感监控体系,登记制度,随访平台并不够完备。很多医院已经有了随访系统(或平台)。尽管如此,还是存在发展不平衡,或者系统不够完善。






蓝鱼o_0 发表于 2018-1-3 15:06:04



还有其他原因吗?比如从临床角度,植入物都是危险因素吗?






小白天使 发表于 2018-1-3 15:06:05



有植入物增加了一个危险因素;还有随访不能面面俱到;患者因感染再次入院,基本不会上报感染病例。。。
同意老师们的意见!!!






石桥wshh1975 发表于 2018-1-3 15:06:06



是不是对照组与病例组的选择不恰当?即二者不完全同质啊?






蓝鱼o_0 发表于 2018-1-3 15:06:07



也有战友提到了是对照组选择不当,确实有这种可能,从设计角度如果对照选择不当会高估或低估危险度。另外一个如果样本量不足,也不容易发现显著差异。这是从设计角度解读,此外,从临床角度还有一个我认为更重要。植入物,本身是保护性效应,还是举的两个栗子,对于肿瘤压迫胆道狭窄者,胆汁拥堵需要“引流”,这时候患者需要开展ENBD+EST+支架植入,这样通过鼻导管将胆汁引流出,而引流是防控感染的重要措施。又比如,对于stanford B型的主动脉夹层,手术治疗反而不是最优的选择,因为导致的严重并发症,比如截瘫,因缺血造成的脏器损伤,取而代之的介入,支架植入封堵漏口。也是一种保护性干预。那么什么时候是危险的呢?比如支架本身出问题,或有菌带入,或者术中操作不当,造成的感染,那么就是危险因素。所以我认为这些都有可能导致无法得到有效的阳性结论,不能简单的看是危险或者保护因素。






翡翠谷颢 发表于 2018-1-3 15:06:08



本帖最后由 翡翠谷颢 于 2018-1-10 08:17 编辑

由于医患关系,或者其他的原因我们真正失去了很多了解真正现状的机会,另外个人认为,植入物管理应该更换概念,“真正的植入物”应该是切开放入的植入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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