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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dearhang

输入性医院感染病例如何计算感染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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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10 10:54:20 | 显示全部楼层
[h1]回复 #19 zzxygb619 的帖子[/h1]


赞同你的观点,
一、是有法规依据的:2001版医院感染诊断标准中明确规定: 医院感染(Nosocomial Infection, Hospital Infection 或 Hospital acquired Infection)是指住院病人在医院内获得的感染,包括在住院期间发生的感染和在医院内获得出院后发生的感染;但不包括入院前已开始或入院时已存在的感染。解释:没有注明在同一家医院发生的感染,也不是仅仅住院期间48小时后发生的感染才称为医院感染。
二、医院感染是学术名词,不能被行政机构划分而扭曲它的本意!更不能因为顾及某个人想当然的想法-感染率统计就是暴露我不愿透漏的我院、我的感染率信息。反思这种观点的存在,是我们的统计目的出问题了,是我们的专职人员宣传教育的不够,是呈报的数据分组没有明确!
三、警惕我们做院感防控的把门士兵,天天喊狼来了,狼来了,狼头来了却忽视了!(宋丹丹说小品)为什么呢?
      西安事件中提到:感染的新生儿当中有一个外院转入的,不知道他是不是暴发原头?
      重视耐药菌检出,icchina 办的讲座中欧洲非常重视外院 转入的感染病人,是耐药菌的重要嫌疑犯,怎能熟视无睹?狼从眼皮底下混入羊群,该是噩梦的开始!
      警惕手术感染防范意识院内、院外的都一样教训深刻,院外的,更能容易从森林的角度看树木的朽损,说服临床,作院感的是拿一个外院的例子让本院的当事人反省借鉴容易,还是指出他的不当好被接受呢?
四、抓大放小原则 常常人员配备不足,如何高效?抓外源感染的大危险因素控制在专职人手中,放内源感染的小危险因素在临床手中。业务岗位资源优化配置,是不是有助于缓解点双方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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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莹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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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10 10:54:21 | 显示全部楼层


赞同ranliang2008,源头单位的感染可能漏报,尤其出院后发生,又没有到其单位住院,多半门诊是感染上报管理的盲点。但在原地住院了,转外院后收住院没有注明曾经住院的,应该报告感染属外院;如已经写明住院的,现有争议,再报可能重复报。后者报还是不报?你的意见很重要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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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10 10:54:22 | 显示全部楼层


抛出这个问题,目的就是要引起大家对输入性医院感染的重视!管理方面仍和本院的院感病例的管理是一致的,至于统计可将其登记在案,计算率时可不计入,如果本省或本市质控中心有统一监测系统的则应该上报到系统(系统内应该有输入性院感病例一项,注明发生院感的医院)。站在全局的高度监测本区域院感发生的情况很有必要。

[ 本帖最后由 柳莹依 于 2009-2-16 08:0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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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10 10:54:2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例子在日常工作中时常遇到,看上面贴子,正确处理医院感染病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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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10 10:54:24 | 显示全部楼层


是不是象传染病那样进行归口管理,通过共同平台,反馈到原感染单位,院感工作原就不是一点一面的事情,而是集体全面控制,和传染病性质差不多,只不过传染病控制更强制化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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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10 10:54:25 | 显示全部楼层
[h1]回复 #25 裴泉 的帖子[/h1]


赞同你的观点。而且从高一层面,避免区域内重复报医院感染病例。否则,各单位不好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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