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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题:孕产妇入院前多久的术前四项(HIV、HBV、HCV、梅毒)检测报告单可以参考,也就是不用再次检测。
我个人是这样理解的,孕期进行这些项目的检测目的是为了及早进行阻断干预,减少新生儿感染。那么入院时或者临产前进行这些项目的检测,是为了规避医疗纠纷,也就是说如果患者入院时是阴性,以后感染了以上疾病,我们多一个证据证明不是在我们这里感染的。
乙肝的常见潜伏期为70天,丙肝为8周,HIV为2天-10年,梅毒为2天-3周。如果按照这个潜伏期的话,貌似HIV和梅毒间隔2天就需要重新检测?好像不怎么好落实呀,患者一定会有意见的,会说我们没有共享检验结果,而且还牵涉到单病种费用的问题。
那应该是多久呢?
《血液净化标准操作规程中提到:首次或者新入患者应该立即检测,长期的患者间隔6个月。同时,也有专家提出,长期进行透析的患者,如果有输血时,应该每3个月进行一次检测。貌似这个可以参考一下,但是,合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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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28 10:08 上传
所以,想问问各位老师,贵院的孕产妇入院时,多久以前的血源性检测报告你们不进行再次检测?有依据吗?来源于哪里?谢谢!
新生儿, 孕产妇, 检测,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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