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看美国CDC的相关规定:“Guidelines for EnvironmentalInfection Control in Health-Care Facilities”即“医疗机构环境感染控制指南”明确指出:从微生物角度来看,医疗废物(当然包括血液标本)无需灭菌,因为这些医疗废物不需要“无菌”储存,同时,医疗废物的处理也无需像手术器械一样。对于微生物学医疗废物(如未经处理的培养物、扩增的微生物种群)由于他们造成传染性疾病的可能性很大,这时应该考虑就地处理,历史上的方法是通过高压灭菌或焚烧。如果使用高压蒸汽灭菌,则根据装载量121摄氏度90分钟就足够了。高压蒸汽灭菌后微生物的残余量较小,处理起来比较安全,可以同其他没有危害的医疗废物一起处置。 因此,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对于明确有生物危害的高危险废物(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需要就地处置(压力蒸汽灭菌或者化学消毒处理),而各种废弃的医学标本、废弃的血液、血清或阴性标本则无需灭菌,按普通医疗废物处置即可。那么再看四川省卫生执法监督总队关于医疗机构中各种血液、体液、排泄物标本处理方法的意见,就是非常正确的意见! 最后,编辑想说,目前从循证角度来看,我们没有看到由于医疗废处置不当而引起的感染暴发(国内外文献未见相关报道),不宜夸大医疗废物的危害。对于医疗废物的处置方式从“生物危害”角度出发无疑是最为客观的,在没有明确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循证依据中的处理方式相对客观,风险不是拍着脑门想出来的,医学是一门科学,而科学讲究证据,感控也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