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表于 2013-1-21 23:18:01
|
显示全部楼层
急诊科是有要求的,我们医院评审前对急诊科制定了“急诊科分诊病情分级标准”不知对您是否有参考价值:
一、根据病人病情评估结果进行分级,共分为四级:
(一)1级:濒危病人
病情可能随时危及病人生命,需立即采取挽救生命的干预措施,急诊科应合理分配人力和医疗资源进行抢救。
(二)2级:危重病人
病情有可能在短时间内进展至1级,或可能导致严重致残者,应尽快安排接诊,并给与病人相应处置及治疗。
(三)3级:急症病人
病人目前明确没有在短时间内危及生命或严重致残的征象,应在一定的时间段内安排病人就诊。
(四)4级:非急症病人
病人目前没有急性发病症状,无或很少不适主诉,且临床判断需要很少急诊医疗资源的病人
二、分区
从空间布局上将急诊诊治区域分为三大区域:红区、黄区和绿区。
1、红区:抢救监护区,适用于1级和2级病人处置。
2、黄区:密切观察诊疗区,适用于3级病人,原则上按照时间顺序处置病人,当出现病情变化或分诊护士认为有必要时可考虑提前应诊,病情恶化的病人应被立即送入红区。
3、绿区,即4级病人诊疗区。
[h2]评分[/h2]
参与人数 1威望 +1
收起
理由
舟舟
+ 1
谢谢分享
查看全部评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