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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25 16:4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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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您是安徽的老师,故将2010年11月25日安徽省卫生厅“关于举办医院感染院长论坛及医院感染专业人员岗位培训工作的通知”文件上传,该文件和质控中心的培训通知已联合下发,请注意查收!
关于举办医院感染院长论坛及医院感染专业人员岗位培训工作的通知[b]
卫办医〔2010〕104号
各市卫生局、省直各医院:
为贯彻实施卫生部《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第48号部长令)和《安徽省实施〈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细则》(皖卫医[2007]35号)的有关规定,加强我省医院感染管理专业队伍建设,实行专业人才岗位培训制度,充分发挥其在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工作中的作用,我厅委托省医院感染管理质量控制中心举办第三期专业人员培训班,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与时限
(一)各级各类医院院长;培训时限1天;
(二)全省二级以上各级各类医院从事医院感染专业人员工作不足5年,并具备初级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职称者。培训时限全脱产1个月。
(三)全省二级以上各级各类医院从事医院感染专业人员工作不足5年以上,并具备初级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职称者。培训时限全脱产1周。
二、其它
(一)省医院感染质量控制中心作为培训基地全面承担培训任务;
(二)经过培训考核合格者发《安徽省医院感染管理岗位合格证书》;
(三)参加培训学员的培训费、交通费、住宿费等由学员所在单位支付。具体事宜由培训基地另行通知(见附件)。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主题词:培训 通知
安徽省卫生厅办公室
2010年11月25日印发
附件: 卫办医〔2010〕104号(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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