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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2-8 09:4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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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省是遵循“安徽省实施《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细则”中的要求:
环境卫生学监测:包括对空气、物体表面和医护人员手的监测。应对手术室、层流洁净病房、器官移植病房、血液病房、ICU、感染性疾病科、口腔科、新生儿病房、产房、内镜室、血透、导管室、CSSD、输血科、微生物实验室等重点医院感染控制的部门,每季度进行监测。当怀疑医院感染与环境卫生学因素有关时,应及时进行监测。监测方法及卫生学标准应符合《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 15982-2012)
2、WS/T368-2012《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中规定:医院应对感染高风险部门如手术室、产房、导管室、层流洁净病房、骨髓移植病房、器官移植病房、重症监护病房、新生儿室、母婴同室、血液透析中心、烧伤病房的空气净化与消毒质量进行监测。监测频次是每季度进行。遇医院感染暴发怀疑与空气污染有关时随时进行监测,并进行相应致病微生物的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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