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消毒供应中心
第3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
5.4灭菌标识的要求如下:
a) 灭菌包外应有标识,内容包括物品名称、检查打包者姓名或代号、灭菌器编号、批次号、灭菌曰 期和失效日期;或含有上述内容的信息标识。
b) 使用者应检查并确认包内化学指示物是否合格、器械干燥、洁净等,合格方可使用。同时将手 术器械包的包外标识留存或记录于手术护理记录单上。
c) 如采用信息系统,手术器械包的标识使用后应随器械回到CSSD进行追溯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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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
5.4灭菌标识的要求如下:
a) 灭菌包外应有标识,内容包括物品名称、检查打包者姓名或代号、灭菌器编号、批次号、灭菌曰 期和失效日期;或含有上述内容的信息标识。
b) 使用者应检查并确认包内化学指示物是否合格、器械干燥、洁净等,合格方可使用。同时将手 术器械包的包外标识留存或记录于手术护理记录单上。
c) 如采用信息系统,手术器械包的标识使用后应随器械回到CSSD进行追溯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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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
5.4灭菌标识的要求如下:
a) 灭菌包外应有标识,内容包括物品名称、检查打包者姓名或代号、灭菌器编号、批次号、灭菌曰 期和失效日期;或含有上述内容的信息标识。
b) 使用者应检查并确认包内化学指示物是否合格、器械干燥、洁净等,合格方可使用。同时将手 术器械包的包外标识留存或记录于手术护理记录单上。
c) 如采用信息系统,手术器械包的标识使用后应随器械回到CSSD进行追溯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