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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科盛装血标本的一次性真空采血管用后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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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21 15:44: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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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21 15:44:01 | 显示全部楼层
[h1]回复 #1 紫薇 的帖子[/h1]


按感染性医疗废物处理,您认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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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21 15:44:02 | 显示全部楼层
[h1]回复 #2 楚楚 的帖子[/h1]


问楚楚版主:
是不是不用浸泡,直接放入黄色的垃圾袋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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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21 15:44:03 | 显示全部楼层
[h1]回复 #3 紫薇 的帖子[/h1]


我很赞同!直接放入黄色医疗废物专用袋内。: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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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21 15:44:04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了:handshake :handsha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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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21 15:44:05 | 显示全部楼层
[h1]检验科血试管如何处理[/h1]


我院检验科做生化的含血的试管原来是用多层黄色垃圾袋密封送市环保公司焚烧的。但上周市监督所的人认为需先浸泡消毒方可送焚烧。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九条:医疗废物中的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在交医院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前应就地消毒。但我觉得生化血试管还是不应该适用于该条的吧,就如现在的抽血的注射器,血袋等,也是无需浸泡消毒直接作为感染性废物送焚烧的。再是如果先浸泡消毒,处理上更污染环境。
请教大家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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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21 15:44:0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这边也如楼主描述方法处理的.重要的是不要洒漏并要包扎严密.每天早上,中午有专人前来收走送去卫生处理厂焚烧处理的.:run :co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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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21 15:44:0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阿一 于 2007-11-22 10:35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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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检验科做生化的含血的试管原来是用多层黄色垃圾袋密封送市环保公司焚烧的。但上周市监督所的人认为需先浸泡消毒方可送焚烧。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九条:医疗废物中的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 ...
不必消毒!
这个问题卫生部医院感染质量检查组已经在《中国护理管理》杂志2005年的一篇文章中讲过。
再说,即使用消毒液浸泡也肯定达不到消毒效果。
能保证每个试管内都充满消毒液么?
能保证消毒完的试管培养不出病原微生物么?
当然可能会有人说,即使不能保证消毒效果,但消一下毒会更安全一些。
但这么讲属于求全责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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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21 15:44:08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各位老师,《中国护理管理》那篇文章我也找到了,就如文章所说,我们要接受医政、疾控、监督等部门的管理,他们又从不同的角度、不同的标准对我们进行管理,检查的标准不一致,弄得我们也无所适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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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21 15:44:09 | 显示全部楼层
[h1]回复 #1 阿一 的帖子[/h1]


你们的市环保公司可以处理医疗垃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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