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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各位看到这个问题一定会不齿于回答,那还用说吗,棉签当然是医疗废物啦!
不过最近在与同事讨论一个问题时,我对这个问题产生了怀疑!
首先,从逻辑上讲,护士注射时用的棉签都是浸有消毒剂的,按说能够杀灭病原微生物了吧,起码危险度很小了,如果算医疗废物了,那非传染性疾病患者住院期间产生的生活垃圾,诸如手纸、擦汗的纸巾、使用的一次性筷子等等此类生活垃圾里面连消毒剂都没有,岂不是危险性更大,更应该计为医疗废物?!
这样一推理,就会产生很荒谬的结论。
其次,从法规来看,棉签如果算医疗废物应该归于感染性医疗废物一类,可《医疗废物分类目录》中关于感染性医疗废物的划分是这样的:
感染性废物
携带病原微生物具有引发感染性疾病传播危险的医疗废物。
1、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包括:
--—棉球、棉签、引流棉条、纱布及其他各种敷料;
——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及一次性医疗器械;
--—废弃的被服;
——其他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
2、医疗机构收治的隔离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
3、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
4、各种废弃的医学标本。
5、废弃的血液、血清。
6、使用后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及一次性医疗器械视为感染性废物。
即只有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棉球、棉签才能归于医疗废物,那注射等医疗操作中并非所有的棉签都是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那没有污染是不是就不算了?再说,被体液污染中提到的体液都包括那些成分,汗液算吗?
另外,棉签既没有归于一次性卫生用品,也没有归于一次性医疗用品及一次性医疗器械,那就不符合第六条,如此说来,没有被非传染性疾病患者血液、体液污染的棉签是否就不是医疗废物了呢?
当然,这个问题在临床上可能不存在问题,因为一般来说,临床上所产生的面前既有被污染的,也有没被污染的,再分类只会增加工作量,而且也没有必要,因为棉签没有回收的价值。
可是由此而产生的悖论如何解释呢?如果卫生监督人员检查生活垃圾中有棉签时,我们是否可以用”那不是被患者体液、血液污染的“来解释呢?!
是否还有我们没有发现的悖论呢?
其实这个问题的产生是有关我们对B超检查中患者用来擦耦合剂的卫生纸是否属于医疗废物产生的,我同事认为这些卫生纸是被受检查者的体液即汗液污染了,应该计为医疗废物,况且无法确定被检查者是否是传染病人。
我认为这些卫生纸不应归于医疗废物,依据就卫生部的规定,我认为汗液虽然似乎可以归于体液,通过汗液传播的接触性传播感染性疾病也有,而且这些卫生纸不是互相传递的,而且做B超时患者有很多出汗的吗?
各位对这个问题有什么意见?
[ 本帖最后由 wshh1975 于 2007-8-12 22:30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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