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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预防肠道传染病遇到10种情况需要马上洗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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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7 16:48: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新华网天津5月7日电(记者  周润健)近段时间以来,我国一些地方相继出现手足口病(EV71感染)后,人们已经认识到,洗手并不是小事,它关系到我们的身体健康,在预防疾病中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有关专家提醒,预防肠道传染病,公众要知道在什么情况下洗手,并学会科学洗手。

    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青少年儿童所助理研究员赵霞介绍说,含有细菌和病毒的秽物干燥后飘动在空气中,慢慢会沉积在我们经常接触的物体表面上,因此,打喷嚏时用手捂嘴巴、礼貌性地握手等情况都可能使我们因手而感染上一些传染性疾病,如肠道传染病——肝炎、痢疾、霍乱,还有流感等。这些疾病将会影响正常的生活,使人产生诸多不适,严重时还会危及生命,因此饭前、便后、打喷嚏、握手以后都需要洗手。

    专家提醒,遇到以下10种情况人们需要洗手:饭前饭后;便前便后;吃药之前;接触过血液、泪液、鼻涕、痰液和唾液之后;做完扫除工作之后;接触钱币之后;接触别人之后;在室外玩耍,沾染了脏东西之后;户外运动、作业、购物之后;抱孩子之前。接触过传染物品,更要经过消毒反复洗手。

    专家同时表示,预防肠道传染病,人们还要学会科学洗手。科学洗手方法为:首先,打开水龙头冲洗双手,双手下垂,水由腕部向下冲洗。

    其次,挤压皂液或摩擦肥皂至手中,双手手心相对擦出泡沫。然后各用10秒时间洗擦腕部、手背、手指、指甲四周。摩擦过程中切勿冲水,目的在于保持清洁剂的浓度,彻底去除秽物。

    第三,搓洗后,用清水将双手彻底冲洗干净。仍然是双手下垂,水由腕部向下冲洗。对于非感应式水龙头,捧水冲洗水阀,然后关闭水阀。

    第四,用干净毛巾、抹手纸或干手机,将双手彻底擦干或烘干。http://news.xinhuanet.com/newscenter/2008-05/07/content_812173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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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7 16:48:0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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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教育的好教材,让全体公民掌握,我们的任务可能会好一些。;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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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7 16:48:02 | 显示全部楼层
[h1]回复 #1 zhangfh 的帖子[/h1]


每个人都能这样去做,我们就会轻松一些。谢谢版主提供这么好的学习资料。:handsha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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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7 16:48:03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是传播肠道病毒的媒介,洗手对于预防很重要!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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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7 16:48:04 | 显示全部楼层
[h1]回复 #1 zhangfh 的帖子[/h1]


我认为关于手卫生的指征问题不要太过复杂,医务人员、公众接受新知识的能力有限,即便是对医院感染专职人员要一字不漏的说出这10种情况也是有难度的,我觉得我们向大众传播相关知识应该易懂易记,不要耍花枪,走过场,讲排场,只重形式不讲实效,这是我们不愿意看见的,但又是经常可以见到的。
关于手卫生的指征,我认为WHO提出的“5个重要时刻”可以以不变应万变,究其实质就是手污染时需要手卫生,进行清洁的动作之前需要手卫生。
(1)当手部沾有肉眼可见的或蛋白似的脏物、血液或其他体液时,或者强烈怀疑或被证实暴露于潜在的能形成孢子的微生物,或使用公共厕所后,应洗手。
(2)如手部无可见的脏物,在(3)所列的情况下,最好能卫生手消毒。否则,应洗手。
(3)在下列情况下应进行手卫生:
①在与患者直接接触之前或之后;
②摘掉手套之后;
③在护理患者当中,处理一个有创装置之前(无论是否带手套);
④在接触体液或排泄物、黏膜、破损皮肤或伤口敷料之后;
⑤在护理患者期间,如果从污染部位移到干净部位;
⑥在患者附近接触物件(包括医学设备器材)之后;
(4)在进行药物治疗和准备食物之前,应洗手或卫生手消毒。
(5)如果已经在使用速干手消毒剂,则不要同时使用抗菌皂。


另外针对肠道病毒对酒精制剂不敏感的情况,我的看法是:第一,并不是所有的病人都携带有手足口病病毒,因此接诊一般病人的情况下仍然可以继续使用含醇类快速手消毒剂,没有必要将含醇类手消毒剂全盘否定,更何况专家们只是简单的把“含醇类手消毒剂对EV71不敏感的问题”甩给了大家,却并没有提出解决办法。第二,接诊可疑病人后要求必须洗手,必要时再增加卫生手消毒。实验室检验肠道病毒对酒精不敏感,但WHO手卫生指南翻译稿中不是说人体实验证明酒精揉搓剂对肠道病毒有效吗?俺认为为什么揉搓剂证明有效?正如洗衣粉洗衣服一样,简单的浸泡不能把衣服洗干净,但辅与揉搓衣服不是洗得很干净吗?即便是对炭疽杆菌,WHO的建议也是建议洗手。
因此我们更期待更切合实际的建议,而不是校枉过正。
可能有失偏颇,欢迎大家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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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变应万变,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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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7 16:48:05 | 显示全部楼层
[h1]回复 #5 楚楚 的帖子[/h1]


好不容易在诊室推出使用快速手消液,却说对EV71无效。
期待着能杀灭EV71的快速手消毒液早日面世。不然,我们就要前功尽弃了!:han :han :han

[ 本帖最后由 风雨同舟 于 2008-5-7 22:2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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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7 16:48:0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楚楚 于 2008-5-7 20:18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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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关于手卫生的指征问题不要太过复杂,医务人员、公众接受新知识的能力有限,即便是对医院感染专职人员要一字不漏的说出这10种情况也是有难度的,我觉得我们向大众传播相关知识应该易懂易记,不要耍花枪,走 ...不变应万变.....

很支持楚楚老师的观点,其实我们了解了诸如 指南、指证 的精髓后,在处理不同情况下,就可以做到不偏离原则,以更符合实际工作的开展,毕竟这不是考试,做标准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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