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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上海新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越来越烦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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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4 09:04: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不知道各位同仁看到新出台的上海市医疗废物管理办法有什么感觉?
我个人看后觉得好象这项工作越做越回去了!垃圾越来越多,程序越来越烦琐!
既然硬性规定要用脚踏式带盖的垃圾筒,那有统一的规格吗?而且在中国各位同仁应该明白脚踏式的东西最容易坏,坏了之后不就是只能用手去打开了吗?每处的垃圾筒每天要消毒,那我不禁又要问了:这垃圾袋既然是防渗漏的,那用得着每一处的垃圾筒每天去消毒?是否是过度防护了???不是提倡要少用消毒剂,减少环境污染吗?那天天这么消毒,究竟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呢?
还有就是老问题了,不接触病人的、无菌的玻璃安瓿究竟算不算医疗废物?
在我们这个板块上,就提出要“以科学规范化管理达到真正的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口号,但事实却越来越与这一口号背道而驰了!!!
究竟这管理办法是谁制订的?制订了,是不是应该在征询一下基层临床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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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4 09:04:01 | 显示全部楼层
[h1]回复 #1 ssyymm 的帖子[/h1]


不接触病人的、无菌的玻璃安瓿不算医疗废物--个人见解。在我们医院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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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4 09:04:02 | 显示全部楼层
[h1]进一步分辨医疗废物分类管理,回复 #1 ssyymm 的帖子[/h1]


转发二个卫生部有关“医疗废物分类管理”的相关补充规定: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www.moh.gov.cn    卫办医函〔2004〕338号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对医院输液容器处理问题的复函
江苏省卫生厅:
      你厅《关于对医院输液容器处理的请示》(苏办医便〔2004〕30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卫生部、国家环保总局2003年10月颁布的《关于印发〈医疗废物分类目录〉的通知》(卫医发〔2003〕287号),对于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青霉素及头孢类抗生素的废弃瓶,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不属于感染性废物,不必按医疗废物要求处理。
                                                                             二00四年八月四日

二、卫生部办公厅、国家环保总局办公厅关于明确医疗废物分类有关问题的通知

    卫办医发〔2005〕29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环境保护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环境保护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加强医疗废物监督管理工作,针对各地在医疗废物分类中存在的理解方面的差异,现对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械属于医疗废物。根据卫生部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联合下发的《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卫医发〔2003〕287号)规定,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械,不论是否剪除针头,是否被病人体液、血液、排泄物污染,均属于医疗废物,均应作为医疗废物进行管理。
    二、使用后的输液瓶不属于医疗废物。使用后的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不属于医疗废物,不必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但这类废物回收利用时不能用于原用途,用于其他用途时应符合不危害人体健康的原则。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 本帖最后由 苏州 于 2007-11-26 21:0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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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4 09:04:03 | 显示全部楼层
[h1]回复 #1 ssyymm 的帖子[/h1]


医疗废物管理中确实存在很多实际问题,所以论坛上讨论的话题很多。据闻国家也正在搜集有关问题,以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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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4 09:04:04 | 显示全部楼层
[h1]回复 #3 苏州 的帖子[/h1]


我在这指的玻璃安瓿是比如庆大霉素瓶,有快口的,不是我们都知道的玻璃输液瓶!!!!
玻璃输液瓶我们都不算医疗垃圾,否则不知得多霍霍多少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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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4 09:04:05 | 显示全部楼层
[h1]回复 #1 ssyymm 的帖子[/h1]


玻璃安瓿是比如庆大霉素瓶,里面还有少量的药物残液,放入感染性废弃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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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4 09:04:06 | 显示全部楼层
[h1]回复 #1 ssyymm 的帖子[/h1]


同意您的观点,定制度的人有点官僚作风,不了解实际情况。你提出的几个问题很对。希望管理层能实际些。自己医院里交接单要一式三份,我看也是多余的。医院感染管理科平时加强督察与指导,才是切实可行的。
另:缭斑竹:玻璃安瓿是损伤性废物,要使用防刺的容器包装后,归医疗废弃物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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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4 09:04:07 | 显示全部楼层
[h1]回复 #6 缭绕 的帖子[/h1]


生活中的很多废玻璃也有快口,细菌比安瓿瓶更多,也没当回事,被到处乱扔,而这安瓿瓶却不行???
而且即便里面还有少量的药物残液,那也得算是化学性废弃物,不能放到利器盒中啊!!!???
再说了,你能保证每次补液结束,补液袋(瓶)中的药液都滴完,没有残存吗?那卫生部的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对医院输液容器处理问题的复函: 对于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青霉素及头孢类抗生素的废弃瓶,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不属于感染性废物,不必按医疗废物要求处理。"就不对了,那些东西都得是医疗废物,而且还得是化学性的医疗废物了???.........听说最近把一次性鞋套、口罩、帽子等都算做医疗废物了,其实大家都明白这些东西中有多少是真正被污染,可以称得上是医疗废物的!!!
咳,这垃圾怎么越整越多啦?睁眼闭眼都是垃圾了!!!!!!!!!!
呵呵,扯远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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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4 09:04:08 | 显示全部楼层
[h1]苏州,"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对医院输液容器处理问题的复函"你在那里找到的啊?[/h1]


在卫生部的网站上怎么看不到这条复函呢?麻烦告诉我一下网站地址,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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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4 09:04:09 | 显示全部楼层


每次的大小检查都是冲着垃圾使劲!但每次的检查结果都有专家自己的观点。是否专家应当先统一思想呀!最好这次年会能有一个细则!:handsha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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