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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5 08:4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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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我院的资料,希望对你有用
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
一、目的
为了防止医疗废物在分类、收集、转运、储存、处置过程中由于遗撒、流失、泄漏、扩散导致的传染病传播或环境污染事故,规范我院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特制定本预案。
二、管理措施
(一)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医院法定代表人为医疗废物管理第一责任人,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主任亲自抓,总务科、护理部、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指导、监督和检查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转运、储存及处置过程中各项工作的落实及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工作,各级人员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
(二)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我院的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并落实于日常工作中。
(三)制定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转运、储存、处置等各环节的操作规程。
(四)根据《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
(五)建立符合规定的医疗废物暂时储存设施、设备。
(六)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完善与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的交接登记手续。
(七)加强对专职回收人员的相关知识的培训,掌握医疗废物的收集、转运、储存的正确方法和操作程序,落实职业卫生安全防护。
三、报告程序
(一)医院任何工作人员发现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时应立即上报总务科及院感科,八小时之外报告总值班。
(二)总务科及院感科或总值班接到报告后,立即向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主任报告,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主任向院长报告。
(三)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等意外事故时,医院应在规定时间内向九江市卫生局及九江市环保局报告:
1.一般情况下应在48小时内报告;
2.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健康损害,需要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时,应当在24小时内报告,并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
3.发生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传染病传播事故或者有证据证明传染病传播事故有可能发生时,应当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及有关规定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四、应急处理措施
(一)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主任接到报告后,组织有关人员尽快对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的现场进行处理。对现场进行处理时,应尽可能减少对病人、医务人员、其它现场人员及环境的影响。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
(二)迅速确定流失、泄漏、扩散的医疗废物的类别、数量、发生时间、影响范围及严重程度。
(三)对溢出、散落的医疗废物迅速进行收集、清理和消毒处理,同时根据污染情况,采取安全有效的的处理方法进行场地消毒。必要时封锁污染区域,以防污染扩大。对感染性废物污染区域进行消毒时,消毒工作应由污染较轻区域向污染较重的区域进行,待彻底清洁和消毒后,再对所有使用过的可能被污染的工具也进行消毒。
(四)清理人员在进行清理工作时,必须穿戴防护服、手套、口罩等防护用品。清理工作结束后,用品和用具必须进行消毒处理。如果在处理过程中,清理人员的身体不慎受到伤害,应及时按照职业防护应急处理流程进行紧急处理。
五、保障措施
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环境污染事故时,由医院感染管理科协同总务科、护理部及时对事件进行调查分析,确定事故性质,明确责任人应承担的责任,并按医院相关制度追究其事故责任,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预防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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