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411|回复: 6

胎盘处置的问题

[复制链接]

9万

主题

9万

帖子

9万

积分

管理员

Rank: 9Rank: 9Rank: 9

积分
96798
发表于 2017-2-15 16:08: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各位老师:产妇生完孩子后胎盘都是怎么处置?



上一篇:医疗废物管理下一篇:用完后的输液器、输液袋怎么处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11

帖子

742

积分

高级会员

Rank: 4

积分
742
发表于 2017-2-15 16:08:01 | 显示全部楼层


感染性疾病的产妇胎盘必须按照感染性废物处理,同时双层黄色垃圾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11

帖子

742

积分

高级会员

Rank: 4

积分
742
发表于 2017-2-15 16:08:02 | 显示全部楼层


感染性疾病的产妇胎盘必须按照感染性废物处理,同时双层黄色垃圾袋。
经过筛查没有传染性疾病的胎盘,产妇可以自行带走,但是要做好登记,产妇签字确认。
产妇交由医院处理的,一律按照医疗废物处理,点好个数做好登记。






[h2]评分[/h2]





参与人数 1金币 +2

收起
理由





黑旋风
+ 2
赞一个!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300

帖子

21

积分

新手上路

Rank: 1

积分
21
发表于 2017-2-15 16:08:03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文件: 卫生部关于产妇分娩后胎盘处理问题的批复
山东省卫生厅:
青岛市卫生局《关于产妇分娩后医疗机构如何处理胎盘问题的请示》(青卫发〔2005〕22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产妇分娩后胎盘应当归产妇所有。产妇放弃或者捐献胎盘的,可以由医疗机构进行处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买卖胎盘。如果胎盘可能造成传染病传播的,医疗机构应当及时告知产妇,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消毒处理,并按照医疗废物进行处置。
此复。

                             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青岛市卫生局。
卫生部办公厅 2005年3月31日印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132

帖子

330

积分

中级会员

Rank: 3Rank: 3

积分
330
发表于 2017-2-15 16:08:04 | 显示全部楼层


1、要与产妇签订胎盘处理知情同意书。2、如果是阳性的用黄色双层塑料封装,产妇不能自行处置,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310

帖子

309

积分

中级会员

Rank: 3Rank: 3

积分
309
发表于 2017-2-15 16:08:05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各位老师的回复和指导。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228

帖子

221

积分

中级会员

Rank: 3Rank: 3

积分
221
发表于 2017-2-15 16:08:0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很好奇,产妇自行带走胎盘,回家如何处置?拿来干什么用呢?难道真的拿来炖吃补身体吗?虽然国家是这样规定,我觉得应该是有关部门统一处理合理一些。中医方面,胎盘可以作为一种珍贵的药材,为何国家不指定相关单位收集符合条件的胎盘呢?当然不符合条件的,医院应当感染性废物处置。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浙ICP备16040142号-3)|山东省消毒供应质量控制中心

Powered by Discuz! X3.4©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