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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29 12: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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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jiuyuan 于 2010-3-29 17:18 编辑
在河南省第二周期医院评审暨综合评价标准中要求严格执行《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监管管理条例》《河南省医疗机构消毒供应中心管理办法》及国家和相关部门颁布的有关规范、标准等。外来医疗器械必须由使用医院处置,其管理及操作流程质量控制符合要求。但我们在实际工作中检查还存在:外来器械(植入物)管理不规范,特别急诊手术器械(含植入物),器械灭菌有时在手术室快速灭菌器进行、生物监测不规范(不能及时生物监测出报告)等问题,目前正向医院申请购置快速生物培养仪,这方面工作难度大,难管理。虽然我们现在手术切口感染率很低,感染病例极少,但与抗菌药物大量使用有关系,不管是几类手术,术后使用都超过三天,这现在在不少医院都能见到,所以我们的管理压力太重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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