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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3 08:3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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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感控雏鹰 于 2016-12-4 14:31 编辑
我能理解版主单位设置24h的期限的目的,只是在这就漏报率如何计算做个讨论罢了哦,一方面,个人觉得医院感染和传染病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哦,在这传染病上报还有2h和12h以及24h不同的时限呀,贵院的做法是为了鼓励临床及时处理感染病例,这个我想大家都是这么做的,只是说计算漏报率的时候我个人觉得不应当那么计算,比如出院100个患者,出院后还没处理的10,而预警后超过24h没处理的有15个,单位内部当然可以说漏报率是15%(按24h计算),但如果规范的统计,或者三甲检查的时候等等,那漏报率肯定应当是10%(按照出院时间)计算吧?您觉得呢?只是就一楼老师的问题,如何计算漏报开展讨论,就像贵院定的24h,猴姐单位定48h,可能还有其他单位定12h、36h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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