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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6 13: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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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小小牧童 于 2014-4-17 08:40 编辑
我跟各位老师的想法刚好相反,并且我们医院要求所有医院感染都要在病程记录中写清楚,医生如果写“考虑院感”,我们也不会去说这样写哪不好的。所以,目前而言,我们医院几乎所有出现院感的病例,都有“患者出现某某症状,入院时间超过48h,考虑院感可能性大”这样的话的,但是目前来说,没有因为院内感染造成医院赔偿的事情发生。并且,病程记录本就要求实事求是,避免出现这样的敏感字眼不是长久的办法,只有敢于去写,敢于去承担,这样,医师才能知道自己的责任,才会去主动降低感染,主动找自己的纰漏。个人认为,应该要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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