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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4 10:4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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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医院去年接受了省里组织的三甲评审,专家的意见多数很好,值得我们学习和改进,但是有一些要求与我的想法不太一致,如:我们医院的ICU是旧房改造,非手触式水龙头满足不了“开放式病床至少每2床1套”的要求,所以我们在日常工作中以快速手消毒剂代替水龙头,确保了医护人员严格执行手卫生。但是,专家在检查时认为手卫生设施不到位,对于最后的评审结果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中“手卫生设施”的定义为:用于洗手与手消毒的设施,包括洗手池、水龙头、流动水、清洁剂、干手用品、手消毒剂等。根据这个定义我们可以理解为:快速手消毒剂就是一种更为方便的手卫生设施。所以,希望所有的专家在检查时能够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并结合医院实际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这样我们的工作才好做,才不被人说为“教条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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