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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25 22: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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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观点是:督导的目的是帮助被查单位发现问题,改进工作,是好事.
同意前几位老师的观点.
1.检查组按标准扣分.
2.检查标准中没有列入的, 但存在较大缺陷问题的, 应该指出来, 由院感专职人员解决的,当面指出; 需要院方协调解决的, 我建议在会上反馈.
3 检查组成员一定了解吃透医院感染相关制度规范, 不易把适合本单位的做法和制度, 做为检查标准.
4 检查组专家理念超前,知识经验丰富, 可在检查中与专职人员交流目前新的管理理念与动态. 否则一些基层院感人员知识陈旧,可能仍延用过去已不适合的制度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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