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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25 13:5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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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1]回复 #1 wgm1122 的帖子[/h1]
关于医疗废物的管理于处理,请您重温相关法规和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胡国庆写的“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的处理”。在本论坛上有DOC文件可供下载。学习后可能就会发现,法规没有具体写明谁来消毒?法规没有明示的,怎么做都是合法的。但是,本着“就近”原则,为防止二次污染,建议还是在废物的产生地消毒为宜。消毒后的废物,再密闭包装,标签、登记交运。关于如何登记,法规有基本要求。各科(产生地)、转运人员、暂存站均设立登记本,一式三本,内容应该相同,只是封面的名称不同罢了。登记内容大致应该有:类别、数量(重量),交运人签字,接收人签字。最好每页底部搞个页合计,以便统计。每月再做一下月合计,到了年底,总数据很快就会出来了。好吗?如果我还没有说清楚,那么,在本论坛,有大量相关信息,供您参考,再看看,有没有可帮助您的??祝您工作顺利!!最近,斑竹们要去深圳开会,可能会很忙,我就代劳一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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