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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21 11:0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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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cyyy 于 2016-6-5 10:16 编辑
低温等离子达不到对丙肝、乙肝、梅毒、艾滋病等的灭菌效果,依据呢?丙肝、乙肝、艾滋病病毒均属于亲脂病毒,对消毒因子的敏感性高于亲水病毒、细菌繁殖体、真菌、分支杆菌及细菌芽孢,而梅毒螺旋体对肥皂水敏感,普通含氯消毒剂及高于80度的水温均能将其杀死,故等离子体可以将其杀灭。将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体灭菌器与高压蒸汽灭菌器相比,其灭菌器的稳定性肯定不如高压蒸汽灭菌器,故需要每天监测,试想:连细菌芽孢都能够被杀灭,何况区区亲脂病毒?但是,由于以上病毒均是经由血源性途径传播疾病的,故彻底清洗手术器械才是控制风险的要因,有研究发现:对灭菌后器械上的污垢进行血清学监测,仍能发现乙肝病毒活体,可见加强手术器械清洗质量才是灭菌效果的保证。其次,由于腔镜类器械大都为管腔类器械,而等离子低温灭菌器对于管腔器械的内径等于或小于(老式的为3mm)1mm、单头开放长度大于50cm,双头长度大于2m的管腔器械均不适宜,有部分腔镜器械和吸引器的长度均处于50cm左右,甚至还有超过者,这类器械应该不适合使用低温等离子体灭菌器灭菌。故耐高压的器械首先推荐压力灭菌,这是事实,但并不等于不可以。也不是对亲脂病毒无效果。所以,只要每天对灭菌器的灭菌效果检测合格,手术器械清洗质量指标检测合格,是完全可以的,但如果条件允许的话,建议高压蒸汽灭菌。至于书面同意书,完全没有必要的,灭菌器说明书是具有法律效应的,所以,即使要出也应由生产厂家出,而不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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