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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2-12 14: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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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复制北京医院感染监控网上一个帖子的内容“根据我国的医院感染监测规范: B.4.1 医院感染发病率 医院感染(例次)发病率=同期新发医院感染病例(例次)数/观察期间危险人群人数×100% (式B.1) 观察危险人群人数以同期出院人数替代。 B.4.2 日医院感染发病率 日医院感染(例次)发病率=观察期间内医院感染新发病例(例次)数/同期住院患者住院日总数×1000‰ (式B.2) 您提供的百分率和千日感染率均可使用,只是应该注意使用的目的与方法,具体选择请参照流行病学的发病率和发病密度的介绍。选用时注意资料的连续性和与地区的可比性,目前北京通用的ICU的感染率的计算应该是采用的前者,而中心静脉血流感染、呼吸机相关肺炎、和导尿管相关感染采用的是后者。前者中提及的分母是观察危险人群人数,入住ICU未满48小时的可以不算,但规范同样规定可以同期出院人数替代。 医院感染监测首先需要明确监测目的,依自己的目的决定您的分母吧。一定记得保存监测的连续性、可比性和干预措施实施的时间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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