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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医院安全注射管理制度 一、指导思想:根据《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接触防护导则》、《阻断院感注射传播,让注射更安全(2015-2018年)》和《静脉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范》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二、目的:减少因违反安全注射原则导致的医院或医源性感染,以及医务人员相关职业暴露事件的发生,保障患者与医疗安全。三、实用范围:**市人民医院所有开展注射相关诊疗工作的科室。四、具体内容:(一)严格执行无菌操作技术及查对制度,确保患者安全1、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操作前后必须进行手卫生。2、注射前需确保注射器和药物处于有效期内且外包装完整,疑似有污染的器械和药品不得使用。3、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及其针头不能重复使用(应做到“一人一针一管一用”)。4、使用同一溶媒配置不同药液时,必须每次更换未启封的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和针头抽取溶媒。5、抽出的药液、开启的静脉输入用无菌液体须注明开启日期和时间,放置时间超过2小时后不得使用;各种溶媒开启后超过24小时不得使用。灭菌物品(棉球、棉签等)一经打开,使用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提倡使用小包装。6、使用合格的在有效期内的皮肤消毒剂,使用时必须注明开启时间;皮肤消毒后应完全待干再进行注射。7、严格执行查对制度,仔细检查药物的质量,如出现药液变质、变色、浑浊、沉淀、过期或安瓿有裂痕等现象,不可使用。(二)严防锐器伤,确保医务人员职业安全1、禁止双手回套针帽,禁止用手直接分离注射器针头。2、禁止手持锐器随意走动,禁止将针等锐器随手传递。3、进行侵袭性治疗、护理操作中,要保证充足的光线,防止被针头、缝合针等锐器刺伤或划伤。4、锐器使用后应立即放入防渗漏、防穿透的锐器盒内,锐器盒放置的位置应醒目且方便使用。5、锐器盒内的锐器在3/4满时应立即密闭,避免在转运过程中内容物外漏或溢出。6、接触血液、体液时,需戴手套。7、建议推广使用回缩自毁型安全注射器。(三)安全注射培训医院感染管理科每年应组织全院医务人员进行安全注射知识培训,培训结束各个科室应再次在科内进行学习,达到培训全覆盖。(四)保障措施1、护理部、医院感染管理科不定期对全院安全注射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针对未按要求执行的科室第一、二次通报批评,连续三次及三次以上不整改者,按照**市人民医院医院感染管理处罚规定落实处罚,即扣科室当月奖金200元/次。2、违反操作引起其他人员发生职业暴露的,扣罚责任科室500元/次。3、医院感染管理科不定期对全院医务人员安全注射相关知识知晓情况进行抽查。
管理制度, 注射原则, 人民医院, 病原体, 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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