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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11 21:4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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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
第二十七条 不具备集中处置医疗废物条件的农村地区,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当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自行就地处置其产生的医疗废物。自行处置医疗废物的,应当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一)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具和容易致人损伤的医疗废物应当消毒并作毁形处理;
(二)能够焚烧的,应当及时焚烧;
(三)不能焚烧的,应当消毒后集中填埋。
个人理解,条文要求似乎先做(一),接下来再做(二)或者(三)。如果做(一)、(二),既然要求及时焚烧,则没必要消毒并作毁形处理;如果做(一)、(三),那么消毒是交叉重叠了,而且要求基层卫生院集中填埋(填埋多深?填埋哪里?),这样处置是否妥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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