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dearhang

胎盘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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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6 10:28:1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院病人如果要胎盘病历上签字自行带走,如果不要每个病人都会签一份协议交医院处理,传染病人的胎盘医院不允许带走,医院统一交焚化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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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6 10:28:11 | 显示全部楼层


丢弃前?往哪里丢弃?怎么会丢弃?
这个与当地部门的具体要求有关,略有区别:有些地方集中处置、有些地方要求深埋或焚烧。
建议咨询当地的主管部门或大医院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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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6 10:28:1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医院胎盘的处置流程:非感染性胎盘交病人(偶有病人放弃的才由医院按病理性医废处置)并实行双签字(医护人员和病人或家属);感染性胎盘放双层黄色医废袋,按感染性废物处置规定,在外层袋上做好标识,交暂存点冰箱保存不超过2天,最后交有资质的协议单位规范处置(各个环节都要实行双签字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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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浪之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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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6 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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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浪之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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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6 10:28:13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环保总局《医疗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规范》
4.3 医疗废物焚烧处理适用范围
4.3.1 医疗废物焚烧厂接收并处置经分类收集的医疗废物,手术或尸检后能辨认的人体组织、器官及死胎宜送火葬场焚烧处理。

胎盘应该属于能辨认的人体组织、器官范畴,因此宜送火葬场焚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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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6 10:28:1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院是这样处理的:将胎盘倒入福尔马林液进行消毒,后有专人收集、登记,送医废处置中心处理。也不知对否,请赐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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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6 10:28:15 | 显示全部楼层


双层黄色袋包装,做好交接登记(患者、胎盘记录)放入医院废物暂存处冰箱,由医疗垃圾处理中心收走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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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6 10:28:16 | 显示全部楼层

黎卫士 发表于 2014-3-6 11:02
卫政法发〔2005〕123号
                   卫生部关于产妇分娩 ...
有理有据。我们也是这样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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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6 10:28:17 | 显示全部楼层


胎盘属于孕妇的,有特殊传染病的经告知产妇后由医院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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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6 10:28:1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医院妇产科没有,没涉及这方面,不过提前学习还是好。谢谢大家的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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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6 10:28:19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大家的讲解,我院也没有产科,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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