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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4 08: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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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管室可以按照Ⅱ类环境管理, 2012年《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中对导管室是这样要求的:
6.2产房、导管室、新生儿室、***病房、烧伤病房、重症监护病房、血液病病区等,可选用下列方法净化空气:
a)通风;
b)安装空气净化消毒装置的集中空凋通风系统;
c)空气洁净技术;
d)循环风紫外线空气消毒器或静电吸附式空气消毒器或其他获得卫生部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的空气消毒器;
e)紫外线灯照射消毒;
f)能使消毒后空气中的细菌总数≤4cfu/(15min•直径9cm平皿)、获得卫生部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的其他空气消毒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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