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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20 22:4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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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前段时间卫生监督局的来检查,关于检验科血试管是套双层医用垃圾袋即可。使用后的空培、阳性对照生物指示剂,需高压消毒后再放于双层医用垃圾袋让固废中心运走。如检验科没有高压消毒锅,GB上也说了,可以用化学方法进行处理的。但是,我迷茫一件事,例如检验科做血标本后,产生的废液怎么处理?我们一直是用有盖桶内放一定比例的有效氯后再放废液,沉浸48小时后,倒入医院污水管道(医院也有污水处理系统)。但昨天,环境局的人来说不行,以后要直接装入密闭桶内,直接送固废处理中心
我查了《固废管理条例》上,也没有环保局那样的说词。请各位神仙老师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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