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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4 06:5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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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找律师,光在这里分析找不着路的。
感觉要找医院的错不太容易,一、疾病本身的易感原因存在。二、住院条件只是你当时看到的,看到的,有时候不一定能做为法律上的证据,尤其环境是可变的,除非你当时取证,还则过后,等你提出来,人家清洁卫生一搞,你可能什么都抓不到。三、病例感染分析这方面估计你找不出什么证据来。
就咱们国家的法律程序来说,光是到院去交涉就会让你心力交瘁,各种的推就不形容了,所以有时候很理解病人及家属为什么会怒会愤。
你先想想,如果将来两三年内你的精力都投入到这件事情中去,你的生活会有怎么样的改变,是否在人已逝的情况下还值得为了个不甘心而去和医院斗智斗勇就求个甘心呢?如果想好了,就放手找律师去按程序去找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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