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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22 18: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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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 缭绕
支持缭绕老师,让总务科人去见识一下很有必要,让他们知道知其然知其所以然的滋味,为这件事即使争执也是值得的;
前二年我也有过类似您的经历,但凡来查医疗废物,主管领导就一根筋:让××(本人)去陪,至于反馈的问题、所罚款项等等事宜更得咱自己想办法周旋解决,那个纠结啊至今想起来都憋屈的慌;还好磨难出经验,后来在制定本院医疗废物管理办法时,把各级各类人员职责做了明确规定,并认真组织学习,包括领导在内大家都知晓那块工作该那个部门负责,于是乎“ 鸡肋 ”在院感科也就是督与导的事。
至于所定标准,于我们迎检的东东大同小异,有一点不敢苟同“制定完善的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和处置工作流程并上墙”,制度保障执行力,一定得完善没错,但上墙则有待商確,一是那么多制度怎么上,二是暂存点的墙壁、地面应该以光洁、力争少粘尘方便清洁为好,个人拙见,仅供参考,不妥之处望多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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