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表于 2010-5-20 22:11:1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xxxxxx666666
认真拜读了这份标准,感觉非常详细,尤其在操作起来很容易。但有几个地方不太理解: ...
拙凌 发表于 2010-5-22 15:09 
登录/注册后可看大图 1、由于法律法规方面的知识很多单位连院感科的人都不全面,所以单独列出。另外,法律法规的普及不应是院感科一家的事,要求全院参与。
2、医院感染管理科的职能就是督导为主,很多地方医院感染管理科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这是不符合医院感染管理科职能定位的。而且大多数单位医院感染管理科人员数量质量均不足,医院感染管理工作是全院所有人的事,是大家的事,而不是医院感染管理科一家的事。这一点是我起草的这份标准最与众不同的地方。
3、科室感染管理小组动起来容易,感染管理委员会动起来难,只能是循序渐进。我这个标准如果卫生厅能批下来就肯定会一石激起千层浪了,不想激进到让别人无法接受的地步(目前我觉得只是让他们难受,而且委员会有决策权,弄不好又推给院感科,我还不如不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