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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5 11:5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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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mache 于 2011-11-17 09:51 编辑
这个问题给许多人带来了较大困扰。这种麻烦导致的后果还在继续中。今天中午接到这次被查的某家医院检验科主任电话,该院正在进行所谓“整改”。但是遇到了这样的难题------到底谁有资格做?!该主任说给医院明确表示:医院开展临床检验项目是按照国家颁布的项目目录进行选择的,但是该目录中根本就没这个项目!为什么要检验科承担?怎么能说检验科有资格、有责任?我也无言以对了。专家总是拿自己医院的做法作为标准来衡量别人。估计这位专家也难以挑出多少问题,只能挑这些形式上的问题了。谁知道她能否看到这个帖子啊!看来被查医院很是无奈了!专家的一句话多么重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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