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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3 10: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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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卫生监测与通报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加强对手卫生效果的监测,及时有序发布和通报手卫生检查结果,保障医疗安全,防止交叉感染,根据《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医院隔离技术规范》和《医务人员手卫生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手卫生监测与通报制度由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制定实施;
2、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负责本院手卫生监测及常规结果的反馈、发布与通报,有特殊重大情况报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决定;
3、各科室院感监控小组应每月对本科职工手卫生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有记录。对手卫生自查情况予以科内通报,有整改措施。
4、手术室负责手术医生的日常外科手消毒督查工作, 对于外科手消毒不规范的医生,责令其重新外科消毒,以确保外科手消毒质量,不达标者予以暂停手术、培训学习和科室通报等。
5、院感办不定期对各科室手卫生设施(流动水洗手设施、清洁剂、速干手消毒剂、干手物品等)进行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协助解决。
6、院感办不定期抽查各部门手卫生执行情况,将结果总结、反馈。每季度对产房、手术室、新生儿室、感染疾病科等部门工作人员手进行消毒效果的监测,当怀疑医院感染暴发与医务人员手卫生有关时,及时进行监测,并进行相应致病性微生物的监测,由医院统一信息通报和发布。
7、手卫生检查及监测结果纳入科室医疗质量考核中,与科室绩效工资挂钩。
8、手卫生监测材料保存3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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