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dearhang

快速手消毒液开启后的使用时间?

[复制链接]

0

主题

5922

帖子

187

积分

注册会员

Rank: 2

积分
187
发表于 2014-7-19 11:25:10 | 显示全部楼层


按照规范使用是正确而且安全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27950-2011
手消毒剂卫生要求
4.2.5 开瓶后使用有效期
4.2.5.1 在使用有效期内消毒剂有效含量不低于成品标示有效含量的下限值。
4.2.5.2 易挥发性的醇类产品开瓶后的使用期不超过30d。
4.2.5.3 不易挥发的产品开瓶后的使用期不超过60d。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865

帖子

796

积分

高级会员

Rank: 4

积分
796
发表于 2014-7-19 11:25:11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27950-2011
手消毒剂卫生要求
4.2.5 开瓶后使用有效期
4.2.5.1 在使用有效期内消毒剂有效含量不低于成品标示有效含量的下限值。
4.2.5.2 易挥发性的醇类产品开瓶后的使用期不超过30d。
4.2.5.3 不易挥发的产品开瓶后的使用期不超过60d。

弱弱的问问下:
国标的标准是说易挥发的醇类产品开瓶后使用期不超过30天,我在想手消毒剂这种按压出来的瓶盖是否能挥发掉多少,厂家是否有做过试验?一个月酒精浓度到底挥发掉多少?
有要求厂家做过这项检验吗?
专家们制订出《手消毒剂卫生要求》时依据是什么?
感觉有必要这样严格要求临床科室吗?
国外的手消毒剂是用多长时间?若真的必须在一个月内用完,而临床科室又用不完,倒不如厂家都别生产500ml的手消毒剂,生产250ml的不是更好吗?临床科室也用得完,执行力度也相对会高些,也让我们院感人说话也有人会听,免得说我们浪费钱,用不完倒掉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865

帖子

796

积分

高级会员

Rank: 4

积分
796
发表于 2014-7-19 11:25:12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要让医院说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习大主席也说了,要实事求是,那就要从实际出发,据我了解,大多医院临床科室是无法做到在一个月内的,也许我们医院太小了,反正我们医院大多的科室是没法在一个月用完的,或许是我督导的不够,讲话不够份量,呵呵,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348

帖子

341

积分

中级会员

Rank: 3Rank: 3

积分
341
发表于 2014-7-19 11:25:13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27950-2011
手消毒剂卫生要求
4.2.5 开瓶后使用有效期
4.2.5.1 在使用有效期内消毒剂有效含量不低于成品标示有效含量的下限值。
4.2.5.2 易挥发性的醇类产品开瓶后的使用期不超过30d。
4.2.5.3 不易挥发的产品开瓶后的使用期不超过60d。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947

帖子

45

积分

新手上路

Rank: 1

积分
45
发表于 2014-7-19 11:25:14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消毒剂开启后使用期限是一个月,使用不完的可以使用小包装的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411

帖子

340

积分

中级会员

Rank: 3Rank: 3

积分
340
发表于 2014-7-19 11:25:1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医院前段时间可能是也出去学习了吧!回来规定一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23

帖子

43

积分

新手上路

Rank: 1

积分
43
发表于 2014-7-19 11:25:16 | 显示全部楼层


小包装建议很好,我们也是有的区域用不完,感觉浪费严重。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152

帖子

531

积分

高级会员

Rank: 4

积分
531
发表于 2014-7-19 11:25:17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师请问那里有小包装,可以私信我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47

帖子

5

积分

新手上路

Rank: 1

积分
5
发表于 2014-7-19 11:25:18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就按上述老师给出的来要求,按规范做,没错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7

帖子

11

积分

新手上路

Rank: 1

积分
11
发表于 2014-7-19 11:25:19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月一瓶确实是用不完,换小包装真是个不错的主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浙ICP备16040142号-3)|山东省消毒供应质量控制中心

Powered by Discuz! X3.4©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