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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6 19: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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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手卫生材料消耗量的计算确实难以操作。
用领用量替代消耗量也不妥,领了并不等于用了,有些部门为了达到数字,偷偷倒掉、浪费的现象比比皆是,医院也造成巨大浪费。或者某个负责领导直接命令总务后勤部门做假账应付外来检查,反正这样也没有损失(违法成本极低)。对于科室,假如某个月领用较多,当月的床日消耗量猛增,但下几个月不领,难道把床日使用量按照0计算?所以应由卫生主管部门提出合理的计算方法,既能反映出真实的使用情况,又能杜绝造假现象。
我院自己执行的方法是:
总务部门的领用量报表作为参考,按照每3个月的量进行床日消耗统计;
病区内按照使用超过一半,按照半瓶计算,剩余不足 1/4,按照一瓶计算;剩余超过1/2的,按照未消耗计算。这样大约能描述状态,也避免病区偷偷倒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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