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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18 07: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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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1]关于利器盒[/h1]
我认为:按条例要求使用利器盒,是每所医院必须承担的运作成本。过去没有认识。社会发展了,认识应该逐步到位了。我想,也可以这样看:现在用,并不是浪费,而是过去没有用,是不该省的省了。:lol :lol ,心理是不是就平衡些了呢??
话说回来,提出和讨论这个问题的人,都是对医院相当负责的人。浪费可耻,“节约”是一种美德。但节约的饿前提是什么呢???要看节约的结果呢。
与李六亿教授座谈,讨论过这个问题。最后的共识是:预防刺伤暴露事件的发生,才是真正目的。按条例要求使用利器盒,是最好的方法。但要符合国情,地情。大医院,经济实力雄厚,应该不折不扣的执行条例,用利器盒。边穷小困的医院,实在没有经济能力,但要有这个意识,使用可口可乐瓶,易拉罐,也是解决问题的一种方法。我们检查人员就不要求全责备。挺人性化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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