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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19 08:5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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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2012年这么规定:
低度危险性物品 :与完整皮肤接触而不与黏膜接触的器材,如听诊器、血压计袖带等;病床围栏、床面以及床头柜、被褥;墙面、地面;痰盂(杯)和便器等。
中度危险性物品 :与完整黏膜相接触,而不进人人体无菌组织、器官和血流,也不接触破损皮肤、破损黏膜的物品,如胃肠道内镜、气管镜、喉镜、肛表、口表、呼吸机管道、麻醉机管道、压舌板、肛门直肠压力测量导管等。
5.2.1 根据物品污染后导致感染的风险高低选择相应的消毒或灭菌方法:
a) 高度危险性物品,应采用灭菌方法处理;
b) 中度危险性物品,应采用达到中水平消毒以上效果的消毒方法;
c) 低度危险性物品,宜采用低水平消毒方法,或做清洁处理;遇有病原微生物污染时,针对所污染病原微生物的种类选择有效的消毒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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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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