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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29 20:5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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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科一护士将给患者冲洗后的冲洗液在倾倒时不慎溅入了眼睛,一月后自查感染了梅毒,这时才上报,现在要求医院赔偿"。
一、请问是什么冲洗液?阴道冲洗液么?梅毒患者的血液里面是有梅毒螺旋体抗体的,血液入眼的话,只能说有可能会传染,但是几率是极低的。她这个阴道冲洗液不慎入了眼睛,我觉得黏膜暴露这个几率是不高的。即便是梅毒血清进入眼睛不能100%排除没有感染的可能。但是,这个问题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1、首先,要看这位护士的眼结膜等处有无细微破损或其他病变程度。
2、其次,如果患者已经经过规范的青霉素治疗,是恢复期的血清,血清滴度已经在1:8或以下,那么传染性就非常小了。
3、从梅毒的病原学来说,梅毒螺旋体在人体外生存一般超不过1~2个小时。那么如果她是早上八点作阴道冲洗,下午三点倾倒阴道冲洗液,中间间隔了七个小时,时间已经很长了,这样螺旋体的毒力已经降低了。
4、梅毒螺旋体是厌氧菌,在体内可长期生存繁殖,只要条件适宜,便以横断裂方式一分为二的进行繁殖。在体外不易生存,煮沸、干燥、肥皂水和一般的消毒剂(如升汞、“84”液、石碳酸、酒精等)很容易将它杀死(倾倒的阴道冲洗液一般都有消毒剂如“84”液等吧)。
5、另外从进入眼睛血清的含量来说,入眼的血清如果是从阴道冲洗液液中的血清,那么血清的量就非常的少,当然进入眼睛的梅毒螺旋体一定更少了,也就降低了感染的风险。
6、还有,如果你在血清刚入眼的时候及时采取了应急措施,比如进行了流动水的冲洗等等,那么说实话,本来降低了毒力的梅毒螺旋体就没剩下多少,经过处理后几乎不会再有了,如果是像我说的话那么应该不会感染。
7、当然,如果她的情况和我说的正相反,比如是早期梅毒的感染阶段,患者机体有梅毒的明显症状,检查结果RPR滴度在1:16以上、血清是刚刚倾倒阴道冲洗液的新鲜血液、溅入了大量的血清、溅入以后没有采取任何有效的措施,那么当然也不是没有可能感染的。
二、 既然一月后自查感染了梅毒,那就要治疗了。 梅毒的治疗现在主要以西药为主,自从青霉素用于治疗梅毒有奇效之后,中药基本不在作为主要医疗手段,只是起辅助作用,那下面就简单介绍一下西药治疗不同阶段梅毒的方法:
(一)早期梅毒(包括一期、二期梅毒及早期潜伏梅毒)
1、青霉素疗法
(1)苄星青霉素G(长效西林)240万u,分两侧臀部肌注,每周1次,共2~3次。
(2)普鲁卡因青霉素G80万u/日,肌注,连续10~15天,总量800万u~1200万u。
2、对青霉素过敏者
(1)盐酸四环素500mg,4次/日,口服,连服15天。
(2)强力霉素100mg,2次/日,连服15天。
(二)晚期梅毒(包括三期皮肤、粘膜、骨骼梅毒、晚期潜伏梅毒)及二期复发梅毒。
1、青霉素
(1)苄星青霉素G240万u,1次/周,肌注,共3次。
(2)普鲁卡因青霉素G80万u/日,肌注,连续20天。
2、对青霉素过敏者
(1)盐酸四环素500mg,4次/日,口服,连服30天。
(2)强力霉素100mg,2次/日,连服30天。
一般来说感染梅毒螺旋体之后,TPPA可终身阳性,RPR可为阴性或者即使阳性,滴度较低。一般来说,抗梅治疗后1年左右TPPA可转阴或者终身阳性。梅毒是否彻底治愈主要是看RPR。非梅毒螺旋体试验(如RPR):可阳性;若感染不足2-3周,可阴性,应于感染4周后复查。特异性梅毒螺旋体试验(如TPHA):阳性;极早期可阴性。
意见建议:你好,4周后一般就是可以诊断出的了,特别是tpha阴性。
三、梅毒的预防措施:
㈠ 对可疑病人均应进行预防检查,做梅毒血清试验,以便早期发现新病人并及时治疗。
㈡ 发现梅毒病人必须强迫进行隔离治疗,病人的衣物及用品,如:毛巾、衣服、剃刀、餐具、被褥等,要在医务人员指导下进行严格消毒。以杜绝传染源;
㈢ 追踪病人的性伴侣,包括病人自报及医务人员访问的,查找病人所有性接触者,进行预防检查。
㈣ 对可疑患梅毒的孕妇,应及时给予预防性治疗,以防止将梅毒感染给胎儿;未婚男女病人,未经治愈前不能结婚。
㈤ 对已接受治疗的病人,应给予定期追踪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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