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dearhang

医疗废物登记本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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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23 20:58:10 | 显示全部楼层


温习一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吧,什么都明白了。其中医疗废物转运交接有内部、外部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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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23 20:58:11 | 显示全部楼层


赞同5楼的做法,我们医院也是这样做的。这样比较规范,同时易行,检查时一目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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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23 20:58:1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院科室建立登记本,收集人员有专用收集本。收集人员每次收集科室医疗废物时进行称重量,护理人员在科室登 ...
zhenglihua2010 发表于 2010-11-23 2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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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也是这样执行的。要求院内交接(即科室与暂存处交接)、院外交接(即暂存处与医废中心交接),而且都执行的是双签字,签全名。
医院与废话中心转移联单单中没有设置病理性废物一栏,我重新设计了病理性医废交接单(特指暂存处与医废中心),这样我们所有的医废去处流向就很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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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23 20:58:13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以上的意见,作为检查的专家,首先应熟悉国家标准与规范,不应胡乱想当然的瞎指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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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23 20:58:1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院也有登记本,没要求可以取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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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23 20:58:1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在水一方

我院各临床科室也没有登记本,收集人员将每次收集的医疗废物送往暂存点并登记签名,暂存点的接收人员签名,处置中心来时同样进行交接签名即可,不管怎样登记只要能清楚地记录医疗废物产生地、数量、去处和最终处理、责任人、时间即可,什么事都其灵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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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23 20:58:1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各科室都有登记本。但从实际出发考虑,有一个登记本就可以了。只要收集者与各科室工作人员双方确认,登记内容符合要求,共同签字。我们的目的是防止医疗废物的流失,做好环节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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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23 20:58:17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可能无登记,否则医疗废物流失谁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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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23 20:58:18 | 显示全部楼层


自己连规范都没有掌握就下去乱指挥,贻笑大方~
所以,制定一个统一的检查标准,给“检查专家”培训最重要!否则,检查人员下去各唱各的调,真的是让下面人不知如何是好了!
非常赞同老师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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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23 20:58:19 | 显示全部楼层


科室建立登记本,收集人员有专用收集本。我觉得多此一举,现在提倡低碳环保,每个科室多去一个本,浪费人物力,收集人员有专用收集本,到科室实行双签就可以了,科室另建一套没错但没必要,个人意见欢迎拍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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