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dearhang

是否应当辩证看待南京医疗垃圾被贩卖的报道呢?

[复制链接]

0

主题

1296

帖子

1213

积分

金牌会员

Rank: 6Rank: 6

积分
1213
发表于 2016-12-21 11:08:10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认为: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没有被污染界定不是医疗废物,但输液器、注射器肯定是医疗废物!医院的职责是按照要求进行正确的分类、封口、运送、暂存处置,交给有在当地行政部门备案、资质的单位,有交接记录、付费单据就足矣,至于出医院后运送到何地、如何处置应该是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归根结底监管部门履职不到位。仅个人见解,不妥之处见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286

帖子

31

积分

新手上路

Rank: 1

积分
31
发表于 2016-12-21 11:08:1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要出了问题才想解决。要防患于未然。希望国家在出台政策时,先铺好路再告诉我们怎样走,全国就没见有给医院非医疗废物回收发资质的部门,却要求医院交给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没有不好路就出政策套住的、为难的只有医疗机构。
至少从曝光的照片来看,有注射器、针头这类物品说明环节管理还是有漏洞,责任还是跑不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3219

帖子

3023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3023
发表于 2016-12-21 11:08:12 | 显示全部楼层

高莉芳y 发表于 2016-12-21 11:54
不要出了问题才想解决。要防患于未然。希望国家在出台政策时,先铺好路再告诉我们怎样走,全国就没见有给医 ...
老师说到点子上了,光靠依据“有资质”是没法解决这类环节管理难题的,资质指的什么?哪个部门发?卫生?环保?等等,这类多部门多环节的而又为公众关注且极易导致恐慌的,应行政部门把控,做好宏观管理,单靠医疗机构这个环节管理中的一环是无法彻底解决的,最主要的是靠行政部门实打实的作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3219

帖子

3023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3023
发表于 2016-12-21 11:08:13 | 显示全部楼层

﹏☆.静雨轩 发表于 2016-12-21 11:52
是不了了之,还是会有人倒霉?且看后续发展
这类问题就没法讨论了,有问题,总归是有人“承担”的,但到底是不是有效果,是不是能解决问题,就不得而知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3717

帖子

3547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3547
发表于 2016-12-21 11:08:14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认为这么多的医疗垃圾,未处理好,就是监管部门的责任,层层把关,谁负责监管?环保?卫生监督所?卫计委?希望有人管起来,而且要管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3609

帖子

3504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3504
发表于 2016-12-21 11:08:15 | 显示全部楼层


不作为地方政府一把手的责任,就抓不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2488

帖子

2133

积分

金牌会员

Rank: 6Rank: 6

积分
2133
发表于 2016-12-21 11:08:1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则上讲输液瓶需交给有资质的回收公司。有资质和没资质在我看来没啥区别,难道有资质的公司收回去不二次利用?利益驱使,不可能有人回收塑料不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3219

帖子

3023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3023
发表于 2016-12-21 11:08:17 | 显示全部楼层

liu1724 发表于 2016-12-21 14:00
原则上讲输液瓶需交给有资质的回收公司。有资质和没资质在我看来没啥区别,难道有资质的公司收回去不二次利 ...
问题就出在这个“有资质”上,到底是什么资质,没人说的清,又不是医疗废物,普通废物收购资质家家都有,而且是工商发的,和我们不搭边界,到底是卫生部门发还是环保部门发,具备什么条件才能取得资质,这些不规定好,单单说个有资质根本没法确保环节管理过程中不出问题,我们市也是卫生局安排的一家,都十几年了,说是拉倒山东处理,现在创卫要拿出相关证件,就普通的废物收购证,其它都没有,谁也不知道它拉出去怎么处置的呀,哎,这种多环节的事情必须政府部门出门宏观管控,单靠医医疗机构实在力不从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3219

帖子

3023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3023
发表于 2016-12-21 11:08:18 | 显示全部楼层

清风qing 发表于 2016-12-21 13:48
个人认为这么多的医疗垃圾,未处理好,就是监管部门的责任,层层把关,谁负责监管?环保?卫生监督所?卫计 ...
问题就处在这里,就是因为涉及多个环节,又是费力不赚钱的工作,还容易出事,都不愿意正面管理,互相推,才会导致问题的出现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428

帖子

414

积分

中级会员

Rank: 3Rank: 3

积分
414
发表于 2016-12-21 11:08:19 | 显示全部楼层

liu1724 发表于 2016-12-21 14:00
原则上讲输液瓶需交给有资质的回收公司。有资质和没资质在我看来没啥区别,难道有资质的公司收回去不二次利 ...
有所谓的“资质”应该就是要有针对性的监督规范,对于有资质的单位要定期检查,规范其处理方式,换句话说就是应该要理清楚市场,方便管理,总不能谁都可以,那也没办法管理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浙ICP备16040142号-3)|山东省消毒供应质量控制中心

Powered by Discuz! X3.4©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