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表于 2016-5-25 08:26:10
|
显示全部楼层
WHO的《safe management of waste from healthcare activities》对药物性医疗废物建议(棕色标识):
(1)数量较少时:
可将过期药物返回给药厂;
包装后将其作为垃圾填埋
根据生产厂家的建议对过期药物进行化学分解
用水对药物进行稀释后,并将其以液体形式倒入下水道,如维生素、止咳糖浆、静脉输液和眼药水等
注意:抗生素和具有细胞毒性的药物严禁倒入下水道。
(2)对于数量较大的
包装后将其作为垃圾填埋;
在焚烧炉内进行高温焚烧,最好有用于控制污染的装置
对相对无危害的液体药物,如生理盐水、氨基酸、葡萄糖等,进行稀释后倒入下水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