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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4 09:5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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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
第三章 分类收集、运送与暂时贮存
第十六条 运送人员每天从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运送至内部指定的暂时贮存地点。
第二十条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设备,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2天。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
1.4.3 暂时贮存( Temporary storage)
指医疗废物产生单位和处置单位将运达的医疗废物存放于本单位内符合特定要求的专门场所或设施内的过程。
2.4 暂时贮存时间
2.4.1 应防止医疗废物在暂时贮存库房和专用暂时贮存柜(箱)中F·B散发恶臭,尽量做到日产日清。
2.4.2 确实不能做到日产日清,且当地最高气温高于25℃时,应将医疗废物低温暂时贮存,暂时贮存温度应低于20℃,时间最长不超过48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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