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dearhang

对于这种胎盘流失,该怎么管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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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17 08:29:10 | 显示全部楼层

缭绕 发表于 2015-9-17 09:20
我们是向胎盘里加含氯消毒剂
真是牛人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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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17 08:29:11 | 显示全部楼层


健康产妇的胎盘交由病人家属并有家属与护士双方签字,感染性胎盘按感染性废物和病理性废物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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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17 08:29:1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医院从医务人员接生到后勤人员处置都有交接签字单,每月总结核对,院感科定期督查。对于健康产妇的胎盘若家属想带走,则需要家属或产妇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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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17 08:29:1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护士长想出来的




[h2]点评[/h2]




婉若秋水


智慧啊!不由得感叹群中是真正的英雄. 

发表于 2015-9-18 2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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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17 08:29:14 | 显示全部楼层


科室胎盘登记本的数量与医疗废物暂存处处置的胎盘数量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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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17 08:29:15 | 显示全部楼层


2005年卫生部的批复:产妇分娩后胎盘应当归产妇所有。产妇放弃或者捐献胎盘的,可以由医疗机构进行处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买卖胎盘。如果胎盘可能造成传染病传播的,医疗机构应当及时告知产妇,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消毒处理,并按照医疗废物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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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17 08:29:16 | 显示全部楼层


统一处理是一个方法,最好由当事人进行确认,即当着患者或者家属的面进行不可回收的处理,如楼上所说的,加含氯消毒剂进行处理,处理后由患者或家属签字,然后再进行下一步处理。处理结果要及时反馈到医院和患者手中,处理单位需要开具相关证明。相关证明要在病历中进行体现,可查年限内做到可追溯。
如果病历里面没有胎盘处理结果或处理单位开具的处理证明,则可以认定为胎盘失踪,直接查找主管医生、科室主任、病历质控负责人及分管领导的相关责任,根据法规进行行政甚至是刑事处罚。
相信这样就能有效控制这类问题了,也没有人会担风险去做这样的事了。当然这只是个人的看法和观点,具体实施和其他问题就是领导的问题了,我们小平民就是发表意见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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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17 08:29:17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学习了,很好的借鉴,感谢各位的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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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17 08:29:1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医院的做法是:每位产妇都要签胎盘处置协议,无传染性的病人可带走,有传染性的由医院统一按医疗废物处置,并有登记,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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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17 08:29:19 | 显示全部楼层

缭绕 发表于 2015-9-17 09:20
我们是向胎盘里加含氯消毒剂
此方法确实高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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