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dearhang

请问使用后的输液器、注射器必须毁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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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3 10:30:10 | 显示全部楼层


txyy_ygk 老师说的对,如果毁型的话,不但增加了护士的工作量,最重要的是增加了职业暴露的机会,如果对医疗废物管理严格的话怎会流失呢。我院也曾经发现过科室清洁工私藏使用过的一次性注射器被及时发现未流失出医院,所以对全院医务人员(包括保洁工、保洁公司)的培训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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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3 10:30:11 | 显示全部楼层
[h1]使用后的输液器、注射器必须毁形[/h1]


必须做毁形处理,否则流入社会,危害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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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3 10:30:12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知道老师在什么级别的医院?你们医院医疗废物是怎么处置的?您去过临床吗?您为临床护士想过吗!按照《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 集中处置医疗废物的可以不毁形,为什么还要毁形?毁形不光给护士增加了工作量,更重要的是增加了护士职业暴露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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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3 10:30:1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baihehua 于 2015-6-3 14:34 编辑

具备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的地区,医院临床科室产生的医疗废物(输液器、注射器等)不需要毁型(毁型:一是污染环境,二是易发生职业暴露),分类收集,使用专用黄色医疗废物袋进行包装、封扎、标示,交医疗废物处置中心集中处置。如果是偏远地区没有处置中心的地区,可以进行毁型、焚烧等。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 不具备集中处置医疗废物条件的农村地区,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当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要求,自行就地处置其产生的医疗废物。自行处置医疗废物的,应当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一) 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具和容易致人损伤的医疗废物 应当消毒并作毁形处理;
(二) 能够焚烧的,应当及时焚烧;
(三) 不能焚烧的,应当消毒后集中填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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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3 10:30:1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过去没有集中处置之前是需要毁形的,现在不要求了。但是,今年4月份我们这里卫生监督所的来检查说是需要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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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3 10:30:15 | 显示全部楼层


你直接拿《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给他们看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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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3 10:30:16 | 显示全部楼层


     按照《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执行吧,
第十条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根据《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对医疗废物实施分类管理。
第二十七条
不具备集中处置医疗废物条件的农村地区,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当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要求,自行就地处置其产生的医疗废物。自行处置医疗废物的,应当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一) 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具和容易致人损伤的医疗废物 应当消毒并作毁形处理;
(二) 能够焚烧的,应当及时焚烧;
(三) 不能焚烧的,应当消毒后集中填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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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3 10:30:17 | 显示全部楼层


有的检查团的确瞎指挥,他们估计就没有看医疗废物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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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3 10:30:1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baihehua 于 2015-6-3 16:12 编辑
shyygb8519652 发表于 2015-6-3 10:53
应该毁形,防止流失社会。

仔细学习。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
第二十七条 不具备集中处置医疗废物条件的农村地区,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当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要求,自行就地处置其产生的医疗废物。自行处置医疗废物的,应当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一) 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具和容易致人损伤的医疗废物应当消毒并作毁形处理;
(二) 能够焚烧的,应当及时焚烧;
(三) 不能焚烧的,应当消毒后集中填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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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3 10:30:19 | 显示全部楼层

娃娃哈 发表于 2015-6-3 10:43
谢谢老师的回复,但疾控中心的老师又要求毁形,无奈。
有的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的人员对国际规范标准不进行认真的解读,对医疗机构进行了误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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