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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19 08:3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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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微波消毒集中处理工程技术规范(试行)
4 医疗废物产生量计算
4.1. 医疗废物产生量应按实际重量统计与核定。
4.2 医疗废物产生量的计算及预测
(1) 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总量包括固定病床的医疗废物产生量和门诊医疗废物产生量。
① 病床的医疗废物产生量计算及预测可按以下方法计算:
病床的医疗废物产生量(kg/天)=床位医疗废物产生率(kg/床•天)×床位数(床)×床位使用率(%)
② 门诊医疗废物产生量计算及预测可按以下方法计算:
门诊医疗废物产生量(kg/天)=门诊医疗废物产生率(kg/人次•天)×门诊人数(人•次)
③ 无床位的小型门诊的医疗废物可按就业医务人员数量和单位医务人员医疗废
物产生率计算和预测:
门诊医疗废物产生量(kg/月)=单位医务人员医疗废物产生率(kg/人次)×医务人员数(人次/月)
(2) 其他产生源医疗废物的产生量根据各地情况合理估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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