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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dearhang

检验科的医疗废物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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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6 08:38:2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院只有微生物室、艾滋病室等的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进行压力蒸汽灭菌,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其余的直接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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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6 08:38:21 | 显示全部楼层

xpgk 发表于 2015-11-6 16:18
我院只有微生物室、艾滋病室等的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进行压力蒸汽灭菌,然 ...
赞同老师的观点,我们也是这样处理的,但卫监局说不行,要全部高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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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6 08:38:2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医院是要求高压处理后按医疗废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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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6 08:38:23 | 显示全部楼层


综合医院都有污水处理系统,血标本不需要高压灭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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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6 08:38:24 | 显示全部楼层


按照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微生物标本培养基才需要灭菌后按感染性废物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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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6 08:38:25 | 显示全部楼层


     检验科的普通血液标本不一定需要高压灭菌处理,只是符合感染性废物特点方需要高压灭菌处理,依据:
                                            WS/T 249-2005 临床实验室废物处理原则
      4.1 定义:感染性废物是指能传播感染性疾病的废物,有以下特点:⑴含有致病能力的病原体;⑵病原体有足够的致病能力;⑶病原体有进入体内的入口;⑷易感宿主。
     4.4 处置:感染性废料的处置即减少或限制其潜在致病性的过程,灭菌和焚烧是最常用的处置方法。处置的主要目的是去除污染,使病原体数量减少到致病水平以下。
    4.4.1 压力蒸汽灭菌:感染性实验室废物、设备和玻璃器皿均可通过压力蒸汽灭菌去除污染。
    至少每月应使用一次生物指示剂(如:Bacillus stearothermophilus孢子)监测处理效果。
    处理过程应保证在121℃进行(被处理物中心温度不低于115℃),时间60~90分钟(不少于2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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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6 08:38:26 | 显示全部楼层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中规定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应当首先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者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本规范就明确规定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应当首先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者化学消毒处理,何况血标本里还有什么潜在的病毒谁知道呢?所以我对规范的理解就是所有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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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6 08:38:2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医院检验科、输血科及核医学科的血标本、培养基等标本均进行高压灭菌处理后,再按医疗废物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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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6 08:38:28 | 显示全部楼层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中只规定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应当首先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者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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