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表于 2009-3-2 14:14:29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执行规范!
我认为在执行“规范”的时候也应考虑其可行性。我记得实验室生物安全好像是这样要求的:对微生物室的废弃标本应就地消毒处理,采用高压灭菌或化学消毒剂或其它使废弃标本达无害化的方法。
可行性分析:
1、采用高压灭菌的方法,就要在微生物室配备灭菌器。有几家医院配备了?
2、采用化学消毒剂的方法,可能会造成新的污染。基本不能考虑。
如果以上方法有困难,谁有好招晒晒呗;P
我先说一个办法看看行不行?将废弃标本放入密闭容器中(防渗漏容器),运至消毒供应室污染区的预灭菌锅灭菌后按感染性废物处置。
虽做不到就地处理,但采用不造成污染和扩散的办法,不可以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