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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31 10:5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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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秀 发表于 2012-7-31 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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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我们的卫生行政部门不作为,医疗机构才敢违法,有法不依得不到处罚,行政法规的权威就降低了,谁 ... 说的很对!!其实现在的问题就是地方的医政部门不依法执行,对院感科的不独立熟视无睹。虎兕出于柙谁之过?
罚则第三十二条第(二)款中规定未设立医院感染管理部门、分管部门以及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的,可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逾期不改的,给予警告并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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